白龍花燈是起源和流傳于劍閣縣白龍鎮(zhèn)的一種傳統舞蹈。每年正月十二到正月十五,當地人都會以耍燈、舞龍的方式慶祝春節(jié)。
接地氣,是白龍花燈在當地盛行的一大原因。其花燈造型以當地生活和勞動用品為原型,包括西瓜燈、蓮花燈、鯉魚燈、馬馬燈、踩蓮船等。演唱內容采用當地方言,并融入大量常用民間俗語,聽來十分親切。音樂調式以當地民歌為主,使用川北常用的鈸、鼓、馬鑼、嗩吶、木魚、絲弦、梆子等。舞蹈動作也是以民間舞為基礎,對勞動生活動作進行藝術化表現。
注重陣型變換,是白龍花燈的一大藝術特點,其步伐就有轉步、跳步、梭步、墊步、芝麻步、碎步、十字步、梅花步等10多種,而陣型變換形式則多達200多套。
目前這一傳統已在劍閣縣白龍、禾豐、廣坪、金仙、香沉一帶傳承600余年,白龍花燈也被譽為四川四大花燈之一,入選四川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每年的春節(jié)劍閣縣白龍鎮(zhèn)及周邊鄉(xiāng)鎮(zhèn)的百姓都會通過耍花燈舞龍獅來祈福禳災,故稱為“白龍花燈”。劍閣白龍花燈由內場和外場兩部分組成,包含花燈、龍燈、獅舞、曲藝、歌舞等眾多藝術門類。白龍花燈的韻味就在于“?!?,以花燈為主要道具,以“燈陣”為表演形式,以綜合大型的廣場群舞為手段,以民眾自娛自樂為目的,演出過程中“燈不離手”,演出時長可達數小時。劍閣白龍花燈是川北花燈的代表,四川省四大花燈之一。200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
歷史淵源
劍閣白龍花燈的來源有三種說法:一是《晉書》卷二十二記載:漢高祖自蜀漢定三秦,閬中范固率人以從帝,為前鋒。及定秦中,封固為閬中侯,復人七姓。其俗喜舞,高祖樂其猛銳,觀其舞,后使樂人習之。閬中有渝水,固其所居,故名巴渝舞。劍閣與閬中接壤,花燈自然有巴渝舞的印跡;二是唐玄宗因安史之亂入蜀,在劍閣期間由宮娥彩女表演使劍閣人民學會了這門藝術;三是明朝末年 “湖廣填四川”,由眾多移民將各地的民間藝術帶來并在劍閣當地的文化逐漸融合形成。
《漢書》《晉書》《隋唐史》《宋書》也曾記載:花燈經宮廷收集“造為詩賦,略編律呂,以合八音之調后再交給童男童女習而演唱歌舞”,由此可見,花燈由民間走入宮廷,再由宮廷返回民間。日常的生活用品,逐漸變成了藝術表演的道具,花燈表演成為了劍門山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的活化石。音樂優(yōu)雅,唱詞精練,表演藝術成熟,是研究民間音樂,舞蹈不可多得的活教材。是研究劍門山區(qū)歷史變遷和社會更替的重要物證。
白龍花燈的演出注重陣形變換,光步伐就有轉步、跳步等10多種步伐陣形,有200多套變幻多樣的陣式表演,參與人數眾多、表演時長可長達五小時,是一種大型綜合性群舞。
白龍花燈由獅舞掃蕩、內場(白天)、外場(夜晚)三部分組成。獅舞是由十張左右的方桌重疊至兩丈余高,在最高點放一個高一丈的曬席筒,雙獅在鑼鼓的伴奏下盤旋至最高點,再由席筒內鉆出,在高達三丈的席筒上翻滾倒立,十分驚險刺激。外場是晚上由龍燈、獅燈、鳳凰燈、魚燈、馬燈、排燈、花燈、鬧子、花子、和尚表演。各種字陣、花陣、圖陣,加之各色煙火,神奇縹緲美不勝收。陣勢有二龍戲水、龍鳳呈祥、百燈朝陽等幾十個。唱完一曲“鬧元宵”后進入內場。內場是優(yōu)雅歡快的“天女散花、春宮說春、谷父蠶女、花燈鬧更、西山種茶、仙女采茶”等二十余個節(jié)目組成。有抒情演唱,也有詼諧喜劇,精彩絕倫。
非遺傳承
劍閣白龍花燈流傳上百年,在繁盛時期有近百個燈棚,到20世紀80年代還有三十多個燈棚。改革開放后,由于農民外出務工和多元文化的沖擊,劍閣白龍花燈表演藝術團隊急劇減少。
2008年,劍閣縣啟動了搶救措施,聘請縣內的老專家、老文化人、非遺傳承人等,通過走訪、調查、查閱資料等,歷時4年,投入200多萬元,對全縣近百類民間文藝、非遺項目進行了梳理、規(guī)范,并于2012年編輯出版了《劍閣民間文藝叢書》共10卷。其中《歌是心語舞是魂》為白龍花燈專輯。
2018年,以“白龍花燈”為藝術創(chuàng)作源泉,進行全新的作詞、作曲和配器,重新提煉了白龍花燈的藝術精髓,創(chuàng)作出大型精品舞臺劇《燈舞劍門》,賦予了白龍花燈新的生命力。常年在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劍門關演出,每年演出200多場次,惠民10多萬人次。
截至目前,劍閣縣的白龍、鶴齡、金仙、公興、香沉、圈龍、長嶺、普安、聞溪等20多個鄉(xiāng)鎮(zhèn)都組建了自己的花燈表演團隊,團隊成員大多是當地民間文藝愛好者。年演出300余場次,將白龍花燈,呈現在觀眾面前。
劍閣縣通過設立白龍花燈傳習所、修建花燈廣場、百姓大舞臺,舉辦大型的“民間文藝調演”“非遺過大年·花燈迎盛世”等活動,每逢節(jié)日、慶典都在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廟會、景區(qū)內開展活動,并多次組織參加省、市、縣舉辦的民間文藝調演。以不同層面、不同形式的宣傳,激發(fā)廣大人民群眾對地方傳統文化的熱愛之情,提高全民非遺保護意識,營造了全社會關注非遺,保護非遺的濃厚氛圍。